第一章 生活艰苦的1986(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)_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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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生活艰苦的1986(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)

  “小烽啊,不是妈说你。”

  “婚都结了就收收心吧,别整天净想着往山上跑,一天到晚的不着家。”

  “那野猪是你能打着的?隔壁屯儿那老王,四十几年的老猎手,临了不还是被野猪给挑了,肠子都被拖出去二里地,血呼啦差的,老惨了!”

  ……

  李小烽按了按突突的太阳穴,看看左边絮絮叨叨的老爸老妈,再看看右边一言不发的大哥以及一副恨铁不成钢表情的二哥,脑瓜子有点转不过弯来。

  自己不是在高速上被打瞌睡的卡车师傅给干进医院了吗?

  本来还吊着一口气的,怎么一睁眼,回来八六年了?

  怕不是谁家的熊孩子把自己的氧气管给拔了

  短暂的诧异后,听着爹妈熟悉的训斥声,以及大哥二哥那两张一模一样的臭脸,李小烽的眼窝子开始有些微微泛红。

  真的

  回来了啊

  这样的场景......他只有在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才敢回忆。

  上辈子最疼自己的爹妈早早的就没了,俩人都没活到五十。

  大哥李文化和二哥李虎明面上虽然不待见自己,但私下却没少给他帮助,经常让大嫂二嫂送些粮食和钱救济他家。

  只可惜后来大哥被人栽赃陷害,想不开跳了河,二哥也在下煤窑的时候遭遇了事故,年纪轻轻人就没了。

  原本过的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就此支离破碎,成了秃顶子屯儿谁提谁叹气的一户

  正回忆间,吱呀一声,门却被从外面推开了。

  李小烽抬头,就看到一位高挑秀丽的长发女人,挽着袖口,端着半锅子土豆炖白菜走了进来。

  即便是昏黄的煤油灯,依旧掩盖不住女人那张白嫩光洁的脸庞。

  “爸,妈,大哥二哥,先吃饭吧。”

  “苞米面饼子再溜溜,一会儿我去灶房端过来。”

  女人温和的说了一句,而后淡淡的看了李小烽一眼,没有说话,径直就转身去里屋喊大嫂二嫂了。

  村里的男人们说事,女人是很少上桌的,一般都在里屋偷听或者做饭带孩子,有人叫才会出来。

  看着女人高挑的背影,李小烽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
  上辈子他最对不起的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。

  这是他媳妇儿,林秀英,小他两岁,是老妈从八十里外的庆安镇给他说回来的亲事。

  没办法,虽然自己长了张好皮子,但周围的几个屯儿都知道李家小子整天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,是个彻头彻尾的街溜子,谁也不愿意把自家辛辛苦苦养大的黄花大姑娘送进火坑。

  老娘无奈,只能跑到尽可能远的地方给李小烽说媳妇。

  这一跑,就跑出去足足八十里。

  那时候娶媳妇很容易,简单的见了几次面,见他长的一表人才,家庭也是根正苗红的,女方也就欣然同意了。

  结果嫁过来以后才发现,他就是个吊儿郎当整天斗鸡走狗的街溜子

  从那以后,林秀英就渐渐的话少了,对他也越来越失望。

  虽然经常独自发呆叹气,但林秀英一辈子也没和他提过一次离婚,甚至还打了好几份工,一直养着好吃懒做的自己。

  直到四十五岁那年,她在别人家打扫卫生的时候急性中风犯了,还没送进医院,人就直接没了

  她临走前最遗憾的,是以后没人照顾他了,以及没能给他生下个一儿半女

  从那天起,李小烽才痛苦的幡然醒悟,开始努力挣钱生活。

  靠着年轻时打猎的经验以及本地人的优势,他最终加入了国际狩猎公园,经过几年的培训,成为了园区首屈一指的导猎员。

  可惜好日子没过上几天,他就搁路上出车祸了。

  也许是不甘吧,也许是他这一大家子惨到连上天都看不下去了,老天爷居然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。

  “爸,妈,大哥二哥,大嫂二嫂,还有英子......”

  “我既然回来了,就绝对不会再让那些抱憾终身的事情发生。”

  “这一次,咱们老李家,一个人都不能少!”

  揉了揉微微泛红的眼眶,李小烽站起来,挑了个最大烤的最酥的苞米饼子,放进林秀英碗里。

  他只希望眼前的这一切,不是自己临死前因为愧对妻子,想要重生一世好好对待妻子所产生的幻觉就好

  林秀英有些惊讶。

  自打嫁进这个家,他男人就没怎么在意过她,每天都是在外面鬼混,喝的酩酊大醉才回来。

  今天这怎么改了性子了?

  林秀英捧着搪瓷碗,头也不敢抬,耳朵尖儿上掠过一丝红晕。

  她男人怎么这样,爸妈哥哥嫂子都还没吃呢,怎么就先给自己夹了

  饭桌上,李父吧嗒吧嗒抽着旱烟,眉头紧紧箍着,饭菜是一点吃不下。

  “这几天屯里遭了野猪,数咱家的地被祸害的最厉害,大半的地都被野猪拱吃了个干净。”

  “还有两个月就到交公粮的时候了,咱家不一定能凑出来。”

  “公粮要是交不上去,那可是要被大队当典型全屯儿通报批评的。”

  “老三啊,不能再天天出去疯跑了,得学着帮家里种田看地。”

  李小烽点点头,回忆立刻涌了上来。

  他家生活开始出问题,源头就是从这次炮婪子下山开始的。

  炮婪子,东北方言,指带着母猪和猪崽的大公野猪。

  野猪不比其他动物,除了吃,它还要在田里打滚,拱地,一窝野猪在炮婪子的带领下,一晚上就能祸祸十来亩地,是农民最讨厌的动物,没有之一。

  要不是屯里人发现的早,他家的这点儿地就要被祸害光了。

  “没记错的话,那只炮婪子很不一般,凶的厉害,老舅就是被它啃掉了半张脸,咬成了终生残废。”

  “时间......应该就是明天早上?”

  李小烽的心头忽然一紧。

  老舅算是半个猎户,平时种地,农闲时就搂上猎枪去打兔子,每次打到猎物,都会分给他家一些,跟他老李家关系非常好。

  这次围猎野猪,屯儿里的猎户临时喊上他帮忙,结果搜山的时候偏偏是老舅遇到了那头炮婪子,当场就被弄成了残废。

  “明儿我得去帮帮老舅,不能让悲剧重演!”

  “不过......我要是能把那头炮婪子给办了,那家里一切的困难,就都能迎刃而解了......”

  李小烽的眼里闪过一丝精光。

  虽然他上辈子没参与过那场围猎,但他可是经受过专门训练的。

  一头野猪罢了。

  再凶,能有多厉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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